云浮:落实措施,构成协力,共同保护云石遗址
图为有关部门办公协调会现场
今年初云浮市人大代表提出要保护位于云城高峰村和牧羊村的古老云石遗址议案,引发了云浮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在经过市分管领导和约请省文物保护专家到现场调研以后,确认了该遗址属于文物,必须进行有效保护。为此市府办发出了《关于立即停止开发并原地保护云石文化遗产的通知》,要求有关部门迅速采取措施进行保护。
云浮市振云公司、市石料总厂随后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在该场地巡查,避免继续在此倾到余泥废物。但是,由于遗址周边有100多亩的空地,道路及入口四通八达,虽然市政府发出了通知,可还是有人在晚上偷运余泥废物进入倾倒。对此,云浮市文广新局2009年8月16日发函给云城区人民政府、市环境局、市振云公司要求共同配合做好宣扬教育工作,避免不法人员继续到遗址倾到余泥废物。
11月24日,云浮进行了《云石遗址遭废物余泥“围城”》的监督报导。市文广新局即刻以此为新的整治契机,迅速与
会议决定采取以下5项措施加强遗址保护:1是由振云公司和石料总厂负责全面检查1遍,把不影响大众的交通出入遗址周边的路口封堵,制止无关车辆进入;二是加强大宣扬力度,由云浮市、区文广新在两座石山傍建立“文物保护”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