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三亚
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科主任医师郑通喜
与主持人欣怡
临床上按照体温高低将发热分为4类:
以腋温为准,37.5~38.0℃为低热,
38.1~38.9℃为中度发热,
39.0~40.9℃为高热,
≥41.0℃为超高热。
临床应用基本原则(5R原则)即:
合适的病人(rightpatient)
合适的药物(rightdrug)
合适的剂量(rightdose)
合适的给药时间(righttime)
合适的给药途径(rightroute)
01
儿童发热管理的目标
(1)退热治疗的主要目标是减轻发热所致的不适,即改善舒适度,而非单纯恢复正常体温;
(2)特殊情况下,为保护脏器功能应积极降温;
(3)查找并治疗引起发热的原因。
02
发热儿童解热镇痛药的临床合理应用
(1)遵循5R原则;
(2)2月龄以上儿童体温≥38.2℃伴明显不适时,可采用退热剂,高热时推荐应用对乙酰氨基酚或布洛芬;
(3)2月龄以内婴儿禁用任何解热镇痛药;
(4)不推荐对乙酰氨基酚与布洛芬联合或交替使用;
(5)不推荐解热镇痛药与含有解热镇痛药的复方感冒药合用;
(6)哮喘患儿应在对其病情进行全面评估后使用退热药;
(7)肝功能异常伴发热时可选用布洛芬;
(8)肾功能损伤中度及以上异常或肾功能不全患儿伴发热时禁用布洛芬,必要时可选用对乙酰氨基酚;
(9)布洛芬不用于心功能不全、心力衰竭患儿的解热镇痛治疗,必要时可选用对乙酰氨基酚;
(10)出血性疾病患儿伴发热时,需权衡利弊,必要时可选用对乙酰氨基酚等对凝血功能影响较小的药物;
(11)川崎病急性期应用大剂量阿司匹林抗炎治疗,无需使用其他解热镇痛药;(12)对乙酰氨基酚等解热镇痛药在G6PD缺乏症的患儿属禁忌;
(13)不推荐在疫苗接种后预防性使用退热药;
(14)不推荐使用解热镇痛药治疗全身麻醉术后恶性高热、中枢性发热、外胚层发育不良;恶性肿瘤患儿解热镇痛药的使用需权衡利弊。
嘉宾介绍
郑通喜,三亚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科主任医师。年7月毕业于浙江省温洲医科大学临床儿科系。从事儿科临床工作二十年。主持、参与省、市级科研项目六项,发表论文二十篇。现担任海南省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围产医学会委员,三亚市医学会儿科学分会、重症医学会副主任委员,新生儿一联体专科成员。擅长新生儿、儿科危重症及常见病、多发病的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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